2025-06-30
云南省特检院收费公示(2025年)
一、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800-8000元/条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费。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锅炉安全评估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非检验周期锅炉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安全阀修理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委托对不能满足使用的安全阀进行修理。到现场对安全阀进行检查及检修。 参照:基本研磨修理技术服务费(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技术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单位)、个人委托,开展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服务,包括拆装保温层、防腐层去除恢复、清洗除渍、打磨、塔道检验工作台架等。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工程价   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非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非强制检验项目检验检测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开展相关非强制性检验检测。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   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常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委托检验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常压危化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取证用的罐体样品进行检验。 以单价固定罐体:10000元/台;车载罐体:10000元/台为上限,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1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企业无法自行实施年度检查的压力管道进行年度检查。 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1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委托检验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委托检验。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   1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起重机委托检验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起重机委托检验。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   1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非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动葫芦委托检验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非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动葫芦实施的安全检验技术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1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电梯安全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进行在用电梯的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以单价15000元/台为上限,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1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能力提升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单位和个人自愿委托组织培训。 800元/人.项—1200元/ 人.项,具体以双方协商 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1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检验人员能力提升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单位和个人自愿委托组织培训。 1000元/人.项-1600元/ 人.项,具体以双方协商 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1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1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池车类、载货汽车、客车、蓄电池车、其他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出口监督检验等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开展相关非强制性检验检测。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面议。 市场调节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   1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   二、收费公示文件 1、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 2、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3、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 5、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6、云南省发展和改为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 三、联系方式 财务收费处电话:0871-64326209 监督举报处电话:0871-64326210 业务部门电话:0871-64326198
2023-08-09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关于 非税收入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费企业、个人客户(以下简称“缴款人”): 为方便缴款人缴费和查验票据真伪,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平台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告知如下: 1.非税收入现已支持提供第三方支付缴费服务; 2.优化云南省非税收入财政票据查验渠道。缴款人可通过网址:http://fspj.czt.yn.gov.cn:18003/billcheck/ html/index.html#/home登录平台,查验票据真伪。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2023年7月28日
2023-07-31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关于 非税收入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费企业、个人客户(以下简称“缴款人”): 为方便缴款人缴费和查验票据真伪,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平台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告知如下: 1.非税收入现已支持提供第三方支付缴费服务; 2.优化云南省非税收入财政票据查验渠道。缴款人可通过网址:http://fspj.czt.yn.gov.cn:18003/billcheck/ html/index.html#/home登录平台,查验票据真伪。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2023年7月28日
2022-12-30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关于全面启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的通知
各缴费企业、个人客户(以下简称“缴款人”):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启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32号),我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业务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启用管理平台的目标 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财政电子票据应用全覆盖。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单位将不再受理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而是由缴款人按直接缴库渠道完成自主缴款缴库。 二、管理平台相关票据释义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分为缴款前和缴款后两个版本: 1、缴款前的缴款书(缴款码)是缴款人用于办理缴款业务的依据。由我单位财务窗口人员按缴款人登记信息开具。     2、缴款后的缴款书是缴款人用于报销的合法有效电子票据,也是办理本单位领取报告业务的凭证,其与缴款前的缴款书区别在于:缴款后的缴款书上方正中间会出现“财政票据监制章”。 三、非税收入业务流程的变化 缴款人在业务窗口进行报检,凭业务部门开具的《缴费(收费)通知单》到财务窗口开具缴款前的缴款书,完成缴款后管理平台将自动生产缴款后的缴款书并自动推送至缴款人预留手机号关联的微信票据夹中(缴款人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我单位财务窗口打印),缴款人凭缴款后的缴款书领取检验报告。(简易流程详见附件) 四、非税收入业务注意事项 1、缴款前的缴款书开具的缴款人名称将与管理平台自动开具的缴款后的缴款书的名称一致。不得变更。 2、缴款人为对公客户的,应当准确无误的登记缴款人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以及确认是否开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如实登记。缴款人为个人客户的,只需登记缴款人名称即可。 3、缴款人手机号应当保证号码无误且长期使用,且能够正常使用微信。 4、缴款码为缴款人办理缴款业务的唯一识别码。目前的管理平台支持的缴费渠道为银行柜面、对公转账、网银、个人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预计将很快上线,届时我单位再发布相关通知。 5、由于管理平台处于普及推广实施阶段,后期若相关政策或平台功能、业务流程等发生变化,我单位将另行通知。 望各缴款人给予理解、配合、支持为谢。 附件:1、缴款前的缴款书及缴款后的缴款书式样       2、非税收入业务简易流程图       3、现有缴费渠道及电子票据查阅渠道公示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2022年12月30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启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32号) 附件1-1、缴款前的缴款书 附件1-2、缴款后的缴款书 附件2、非税收入业务简易流程图 附件3、现有缴费渠道及电子票据查阅渠道公示
2022-03-17
云南省特检院收费公示(2022年)
云南省特检院收费公示(2022年) 一、 收费目录清单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收费主体 收费文件依据 文号 备注 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为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3〕94号       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     云政发〔2017〕50号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文件《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为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规定,我院在《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所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以外,承担与特种设备有关的非强制性自愿委托技术服务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定价方式 收费主体 收费对象 收费文件依据 文号 服务内容 1 锅炉安全评估服务费 合同/协议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企业委托对非检验周期锅炉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2 安全阀修理技术服务费 1、基本研磨修理技术服务费:弹簧式安全阀:低压<1.6MPa:20×公称通径等级序数+60(元)。中压1.6MPa--10.0MPa:30×公称通径等级序数+90(元)。高压≥10.0MPa:50×公称通径等级序数+120(元)。公称通径与等级序数对应表见备注1。2、更换及修理零部件,费用另议。3、进口安全阀、先导式安全阀按此标准3倍收取,进口安全阀单价超过1万元时,费用另议。4、杠杆式、静重式安全阀按此标准2倍收取。5、当修理难度较大、工时较长时,双方协商加收费用。6、受企业自愿委托进行安全阀现场检查及检修(DN<80mm,3000元;DN≥80mm,5000元)。 只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委托对不能满足使用的安全阀进行修理。到现场对安全阀进行检查及检修。 3 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技术服务 合同/协议 台、件、次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委托服务的企业(单位)、个人 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工程价 GB50500-2013 受企业(单位)、个人委托,开展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服务,包括拆装保温层、防腐层去除恢复、清洗除渍、打磨、塔道检验工作台架等。 4 非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非强制检验项目检验检测费 合同/协议 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企业委托开展相关非强制性检验检测。 5 常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委托检验费 固定罐体:10000元车载罐体:10000元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企业委托,对常压危化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取证用的罐体样品进行检验。 6 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技术服务费 1、管道公称直径DN≤100:2元。  管道公称直径100<DN≤250:3元。  管道公称直径250<DN≤1000:4元。  管道公称直径DN>1000:5元。2、电阻值测量项目的收费参照《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32号)执行。3、年度检查长度低于100米的按100米收取。4、高空作业高度≥3米的按收费标准加收30%;高度≥7米的加收50%。5、对盛装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按收费标准加收30%。6、若无图纸需检验机构进行单线图纸测绘的,检查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0%。 米、项、检测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企业委托对企业无法自行实施年度检查的压力管道进行年度检查。 7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委托检验 合同/协议 辆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委托检验 8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起重机委托检验 合同/协议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起重机委托检验 9 非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动葫芦委托检验 合同/协议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企业委托对非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动葫芦实施的安全检验技术服务。 10 电梯安全评估费 15000元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企业委托进行在用电梯的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11 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能力提升 800-1200元 人、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单位和个人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单位和个人自愿委托组织培训。 12 检验人员能力提升 1000-1600元 人、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单位和个人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单位和个人自愿委托组织培训。 13 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协议 项、次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单位)和个人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14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池车类、载货汽车、客车、蓄电池车、其他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出口监督检验等技术服务费。 合同/协议 项、次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单位)和个人 云南省发展和改为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 受企业委托开展相关非强制性检验检测。 备注: 1、公称通径与等级序数对应表 等级序数 1 2 3 4 5 6 7 公称通径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等级序数 8 9 10 11 12 以此类推 …… 公称通径 DN80 DN100 DN125 DN150 DN175 以此类推 …… 2、以上公示价格为所有收费上限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3、公示中未具体细化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收费价格,可以双方商议定价。 三、联系方式 财务收费处电话:0871-64326209 监督举报处电话:0871-64326210 业务部门电话:0871-64326198 四、其他公示内容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2、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国质监财函〔2017〕140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型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 5、《质检收费十七不准》(质检办财〔2016〕1079号 6、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财发〔2016〕111号) 7、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作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2021-01-05
云南省特检院收费公示(2021年)
一、 收费目录清单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收费主体 收费文件依据 文号 备注 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3】94号     云政发【2017】50号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2021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收费依据文件 收费依据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3】94号 2013年8月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政发【2017】50号 2017年8月     3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2019年5月 三、联系方式 财务收费处电话:0871-64326209 监督举报处电话:0871-64326210 业务部门电话:0871-64326198 四、其他公示内容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2、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国质监财函【2017】140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型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 5、《质检收费十七不准》(质检办财【2016】1079号 6、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财发【2016】111号) 7、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作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2020-06-28
云南省特检院收费公示(2020年)
一、 收费目录清单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收费主体 收费文件依据 文号 备注 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3】94号     云政发【2017】50号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文件《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规定,我院在《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所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以外,承担与特种设备有关的非强制性自愿委托技术服务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序号 收费 项目 收费 标准 计量 单位 定价 方式 收费 主体 收费 对象 收费文件依据 文号 备注 1 锅炉委托安全评估服务费 合同/协议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制糖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委托对季节性长期停车的制糖企业锅炉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2 安全阀委托现场整定技术服务费 DN<80mm,3000元 DN≥80mm,5000元 只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委托对需要保持长周期运行,无法拆卸或不易拆卸的安全阀,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现场整定技术服务。 3 安全阀修理技术服务费 1、基本研磨修理技术服务费:弹簧式安全阀: 低压<1.6MPa:20×公称通径等级序数+60(元) 中压1.6MPa--10.0MPa:30×公称通径等级序数+90 高压≥10.0MPa:50×公称通径等级序数+120     公称通径与等级序数对应表见注1。 2、更换及修理零部件,费用另议; 3、进口安全阀、先导式安全阀按此标准3倍收取,进口安全阀单价超过1万元时,费用另议; 4、杠杆式、静重式安全阀按此标准2倍收取; 5、当修理难度较大、工时较长时,双方协商加收费用。 只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受委托对功能不能满足使用的安全阀进行修理。 3 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技术服务 合同/协议 台、件、次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委托服务的企业(单位)、个人 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工程价 GB50500-2013 受企业(单位)、个人委托,开展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服务,包括拆装保温层、防腐层去除恢复、清洗除渍、打磨、塔道检验工作台架等。 4 委托无损检测技术服务费 抱索器无损检测:60元 个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钢丝绳无损检测:5元 米 传动轴无损检测:5元 米 5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委托检验费 固定罐体:10000元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车载罐体:10000元 台 6 压力管道委托年度检查技术服务费 管道公称直径DN≤100:2元 注:1、年度检查检查长度低于100米的按100米收取。 2、高空作业高度≥3米的按收费标准加收30%;高度≥7米的加收50%。 3、对盛装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按收费标准加收30%。 4、若无图纸需检验机构进行单线图纸测绘的,检查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0%。 5、单次往返100公里以上,受委托服务过程中会发生住宿、差旅、交通等费用的,实际发生费用由委托单位合理负担,具体由双方事前协商确定。 米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受委托对无法自行实施年度检查的单位的压力管道进行年度检查。 管道公称直径100<DN≤250:3元 米 管道公称直径250<DN≤1000:4元 米 管道公称直径DN>1000:5元 米 其他涉及到的无损及理化检测项目技术服务费用,参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附件2五(二)无损检测收费标准和(三)理化检测、应力测试收费标准执行。 电阻值测量项目的收费参照《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32号)执行。 检测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7 非监管范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委托检验费 820元 辆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委托我院对非监管范围的,或者属特种设备但在市政工程或建筑工地使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实施的安全检验技术服务。 8 非监管范围起重机械委托检验费 3600元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委托我院对非监管范围的,或者属特种设备但在市政工程或建筑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实施的安全检验技术服务。 9 非监管范围电动葫芦委托检验 800元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委托我院对非监管范围的,或者属特种设备但在市政工程或建筑工地使用的电动葫芦实施的安全检验技术服务。 10 电梯安全评估费 15000元 台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企业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委托我院进行的在用电梯的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辅导费 安全培训:300元 1、该费用包括报名、远程学习费、资料费、文教用品费、集中辅导费、电脑上机练习费、标准溶液费及相关服务费等; 2、外出培训根据路程远近加10%~30%; 3、困难企业培训费考虑适当下浮。 人项 实际收费标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单位和个人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安全操作:700~800元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电梯修理、大型游乐设施、水处理:900~1000元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客运索道司机修理、氧舱:1000~1200元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实际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焊接:市场价或合同价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1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 600元 1、该费用包括报名、远程学习费、资料费、文教用品费、集中辅导费、电脑上机练习费、标准溶液费及相关服务费等; 2、外出培训根据路程远近加10%~30%; 3、困难企业培训费考虑适当下浮。 人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单位和个人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1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及安全监察人员能力提升、法规宣贯等培训 800-2000元 按照培训复杂程度、培训时长、学习资料费用等成本测算确定收费标准。 人 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单位和个人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14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点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项培训 800-2000元 按照培训复杂程度、培训时长、学习资料费用等成本测算确定收费标准。 人 项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单位和个人 合同价、面议 合同价、面议                        注1: 公称通径与等级序数对应表 等级序数 1 2 3 4 5 6 7 公称通径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等级序数 8 9 10 11 12 以此类推 …… 公称通径 DN80 DN100 DN125 DN150 DN175 以此类推 ……                          注2、以上公示价格为收费上限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注3、公示中未具体细化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收费价格,可以双方商议定价。     二、收费依据文件 收费依据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3】94号 2013年8月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政发【2017】50号 2017年8月     3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2019年5月 三、联系方式 财务收费处电话:0871-64326209 监督举报处电话:0871-64326210 业务部门电话:0871-64326198 四、其他公示内容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2、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国质监财函【2017】140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型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 5、《质检收费十七不准》(质检办财【2016】1079号 6、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财发【2016】111号) 7、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作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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